

为了贯彻国务院联席办公室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出租、出售、出借、买卖“两卡”(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公安部对“断卡”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云浮市联席办一直依法对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严治严惩态势。现在,我们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31日期间,云浮市公安机关共抓获了103名非法买卖、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进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和教育训诫。
一、2023年1月1日至31日,云浮市公安机关共抓获非法买卖、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进行违法犯罪嫌疑人103人,均被依法处以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教育训诫。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银发[2019]85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以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相关文件规定,云浮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本市查获的非法买卖、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进行曝光,并拟依法实施以下惩戒措施:(一)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买卖手机卡的失信用户将被注销名下所有手机卡,并在5年内不得开办新卡。
(一)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买卖手机卡的失信用户:注销名下所有手机卡,5年内不得开办新卡。
(二)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买卖银行(卡)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记录其违法违规行为至个人征信,并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年、网上支付类所有业务5年、开立账户5年。
三、下一步,市联席办将持续加强对涉及“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惩戒力度。我们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买卖、出租、出售或出借个人银行卡或电话卡。否则,您可能会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并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云浮市正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活动。
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星期六。












「来源:平安云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