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5起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案例

湖南通报5起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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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以来,湖南省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并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案件。现在,我们通报5起典型案例: 1.花垣县原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鲁永辉和原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石成斌因工作失职问题受到处分。2004年至2010年,花垣县原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多家未通过环评批复和“三同时”验收的铅锌浮选企业执法缺位,长期未予查处。2022年5月,鲁永辉和石成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花垣县原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鲁永辉、原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石成斌工作失职问题。2004年至2010年,花垣县原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多家未通过环评批复和“三同时”验收的铅锌浮选企业执法缺位,长期未予查处。2022年5月,因环境监察执法履职不到位,鲁永辉、石成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慈利县原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吴思东、县水利局原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勇、县原国土资源局三官寺国土资源所唐雨之在工作中失职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张家界路上汽车酒店项目侵占溹水河道,在土地规划红线外陆续建成滚水坝、步道和连接公路引桥等设施。慈利县原规划管理局违规发放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水利局原水政监察大队发现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县原国土资源局三官寺国土资源所未及时发现该项目违法用地行为。 2022年11月,吴思东、王勇、唐雨之3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桃源县沙坪镇竹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梁承高未能有效排查非法“洗洞”取金的问题。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伍某等人非法在桃源县沙坪镇竹山村岩门界小溪沟进行“洗洞”取金。沙坪镇政府多次要求梁承高对本村废弃金矿情况开展摸排,但梁承高未认真排查即回复该村不存在非法“洗洞”取金问题,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伍某等人非法“洗洞”取金污染环境的问题。2022年9月,梁承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有11名相关人员受到组织处理。

4.辰溪县森林公安局原局长瞿显长在处理涉林案件时,对督办不力的问题。2018年至2021年,辰溪县森林公安局在办理多个涉林案件期间,瞿显长对于下达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处罚决定未跟踪督办,导致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影响恶劣。此外,瞿显长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瞿显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

5.涟源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陈有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问题。从2019年至2021年,陈有斌担任涟源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了贿赂。他对涟源境内有关采石场越界开采问题没有进行查处,也没有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他甚至扮演了“保护伞”的角色,擅自改变了案件性质。此外,陈有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陈有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湖南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陈慧琳。

审核: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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