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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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新知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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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过电话、网站、微信、来信或来访等方式,通过全省统一的智能管理平台投诉举报营商环境问题。省营商环境办将实时监督、调度和督办省直部门和各地的投诉举报受理、办理情况。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全省各级营商环境建设机构负责受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对有关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和行使管理权、执法权、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影响、损害经济发展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范围类别及主要表现如下:1.服务态度类。表现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服务态度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2.办事效率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设门槛、扯皮。

3.企业负担类。乱评比、乱摊派、乱收费,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负担。

4.公平公正类。存在乱检查、乱处罚的现象,执法方式粗暴野蛮,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影响了公平公正。

5.政策诚信类。政策未能落实,协议未能执行,优惠未能兑现,承诺未能履行,开门招商却欺骗商人,关门欺诈。

6.最多跑一次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未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相关规定,导致企业和群众需要多次往返。

7.工程建设类问题。

8.其他问题类。包括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情况反映以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不在受理范围内。

1.民间民事纠纷。

2.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

3.劳动仲裁、居民拆迁补偿、保险理赔以及国企改制等领域。

4.对于已生效的司法判决或裁决,如果您不满意,可以提出上诉。

5.涉及治安和刑事案件。

6.与营商环境无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7.其他与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无关的投诉举报。

三、受理分组

根据“分级负责、属地归口办理”的原则,为了提高效率并节省时间,您可以向相应的营商环境办公室或相关涉事部门直接投诉举报。

1.省营商环境办负责受理反映省本级机关、省(中)直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市(州)党委、政府在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

2.市(州)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受理反映市(州)所辖部门(单位)、县(市、区)党委、政府在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问题。

3.县(市、区)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县(市、区)所辖部门(单位)、乡镇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流程:

1.接受投诉举报。我们通过电话、网络、微信、来信和来访等多种方式接收您的投诉举报。

2.分类处理。根据投诉表单、材料、附件和记录等信息,我们负责受理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对于非受理范围的问题,我们原则上不负责留存或转办。

3.受理登记。对于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我们将进行确认受理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分级处理。根据职责分工,根据问题性质,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如分办、转办、督办等。

5.回复反馈。当投诉举报问题拟办结时,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实名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征求意见。随后,将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录入并上传至智能管理平台,以申请办结。最后,由省级管理人员审核处理。

五、温馨提示:

1.原则上,我们优先受理实名举报。如果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且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警告以上处分,我们将给予适当奖励。举报人可以查询办理进程并进行评价。

2.反映问题应明确具体,包括被投诉的单位、人员、时间、地点、事件、经过、性质和后果。同时,应提出合理的诉求。

3.证据包括材料、照片、录音和视频等。您可以将这些证据通过网上添加附件、复印件、U盘或储存卡等方式提供。

4.投诉举报人需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人借投诉举报之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或制造事端,影响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并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线上投诉举报方式:您可以拨打全省统一公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42进行投诉举报。您也可以登录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gov.cn/,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栏目中进行投诉举报。您还可以登录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sj.jl.gov.cn/,在“互动交流”栏目中点击“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进行投诉举报。此外,您还可以关注“吉事办”APP和“吉事办”小程序中的“投诉举报”栏目下的“营商环境”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关注公众号“吉林营商环境”进行投诉举报。

6.线下投诉举报方式:根据分级管理原则,您可以到属地营商环境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反映问题时请注意根据问题性质选择。

7.请确保您在填写表单时,能够清晰地区分选择的类别和属地。同时,按照提示步骤进行操作,以确保表单的准确性。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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